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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不到3个月单位发了10万元奖金前妻要分一半?

来源:北京工程纠纷律师   网址:http://www.gcjflawbj.com/   时间:2015-11-10 11:11: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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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年前刚与妻子离婚,还不到3个月,单位突然发了10万元的奖金。前妻闻讯后,要求分得奖金的一半。“婚都离了,这钱前妻还有份吗?”昨日,读者孙涛致电“法律在线”咨询。

  孙涛家住武昌,在武汉某单位从事建筑设计工作。去年12月底,孙涛与妻子李梅因为双方性格不合,经法院判决离婚。

  今年3月初,孙涛所在单位发给其2006年度奖金共计10万元,其中3.5万元为2006年度孙涛的岗位奖金,另外6.5万元则是孙涛在今年9月底完成某大型建筑施工图设计的预发工效工资。

  半月前,李梅得知此事后,找到孙涛,认为该笔奖金为双方婚后共同财产,要求分得5万元奖金。

  “我们都离婚了,奖金难道还要与前妻共同享有吗?”孙涛感到不可理解。(文中人物均为化名)

  【律师观点】湖北成和诚律师事务汪群分析认为,10万元奖金中3.5万元为孙涛2006年度岗位奖金,此时双方还没有离婚,这一部分奖金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。因此,李梅可以分割一半奖金,即1.75万元。但是另一部分6.5万元奖金为孙涛预发的2007年度工效工资。不属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,不能分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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